文宇奶酪遭遇“被加盟” 索赔50万元

高翡 2010-06-18

北京文宇奶酪店成立于2004年,其经营的“文宇奶酪”等奶制品一直深受消费者喜爱,并被多家媒体相继报道,在北京乃至全国具有广泛的影响。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文宇奶酪的创始人原告田文诉被告赵某虚假宣传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被告于2008年成立北京奶酷奶酪店,在明知“文宇奶酪”深受消费者欢迎且是知名商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文宇奶酪”特有的名称进行引人误解的宣传,在互联网上发布“好消息!好消息!好吃的文宇奶酪可以加盟了”、“店主致力于让更多的顾客可以吃到正宗的文宇奶酪,也让愿意与我们共同努力的有志之士能通过经营奶酪生意实现各自的理想,从而真正地把‘文宇奶酪’发扬光大”等信息,从而使众多消费者误以为被告的奶酪店就是“文宇奶酪”,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失。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属于擅自使用和虚假宣传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支付损害赔偿金50万元,并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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