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英语学校赔百万 加盟方怒诉主办方

左媛媛 黄兆峰 2005-05-24

合作开办英语培训中心,但主办方的违约行为给加盟方造成了严重的亏损,为讨回个说法,加盟方北京昊鼎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将主办方美致蓝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起因合作办学引发的纠纷。

原告诉称,2004年8月3日,原告公司和美致蓝公司签订了《加拿大派特森英语培训中心特许加盟合作协议书》,约定被告授权原告公司为派特森英语培训中心中关村分校的合作单位,授权5年,原告公司向被告支付合作资金40万元,被告承诺其进行相应的市场宣传活动,为原告公司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合同签订后,原告公司按被告选定的位置租赁了房屋、并按统一模式装修,聘请教师,并在2004年9月8日正式开始经营。但因为被告并没有依约为原告公司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使得原告公司的经营一直处于客户不足的环境中,亏损多达100多万元,最终不得不停止了经营。原告认为,事实上,被告根本不存在组织管理加盟的经验和能力,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公司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故起诉要求被告退还合作资金,赔偿原告公司的经济损失,并请求法院解除双方之间的特许加盟合作协议。

▸ 上一篇:认为北"沸腾渔乡"违约 加盟商上法庭要解约 ▸ 下一篇:加盟商能否承继总部的“肖像权”?
加盟案件官司的律师
加盟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首页 热门问题 咨询律师 导航